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2月21日透露,发改委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计划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与此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也在加紧出台,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整治规划体系。
据介绍,近年来,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得到了加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农田抗灾减灾能力提高。但同时也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例如专项规划和资金安排统筹衔接不够、建设内容不配套、建设管理不到位、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需要在统筹规划、整合资金、规范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发改委表示,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改造中低产田、推进农业机械化和节水灌溉紧密结合,同步推进。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提高口粮生产能力。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根据意见,将探索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并适当安排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地可探索实行委托代建、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
同时,创新投融资模式,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地方和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等各类金融机构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各地通过搭建投融资平台等方式,培育符合要求的贷款主体,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融资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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