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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完善土地政策壮大体育产业

更新时间:2014年11月27日

 

       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万亿元,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意见》强调,要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培育扶持,破除行业壁垒、扫清政策障碍,形成有利于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体系。

       《意见》从完善税费价格政策、完善规划布局与土地政策、完善无形资产开发保护和创新驱动政策、优化市场环境等诸多方面,给出了政策红利。明确将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意见》提出,各地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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