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事特办,想必很多人都耳熟能详。现实中,很多事情一旦打上特殊的标签,就立马变得与众不同,走上了特殊通道。特殊用地也一样,一听到“特殊”二字,就有人开始特殊对待。
何谓特殊用地?不熟悉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人,或许会有一些陌生。它是专门用来代指军事、涉外、宗教、监教、墓葬等其它具有特殊用途的用地。可以说,这只是一个地类而已,并不意味着用地者就享有用地特权。
然而,据笔者观察和调研发现,许多地方对特殊用地中的宗教、墓葬用地的审批程序不严,管理不善,未批先用、少批多用、批东用西等现象较为严重,甚至并由此派生出特殊用地的变种诸如垃圾存放场用地、生猪养殖场用地等。此类用地有的仅凭乡(镇)村组织的一个决定,甚至领导的一句话就能如愿获得。
想想近年来的墓葬用地乱象,让人不得不为特殊用地的特殊化这一倾向担忧。这种特殊化倘若不及时遏制,不仅会坏了依法依规用地的规矩,也难免会引发不必要的用地纠纷。
从现实情况来看,“特殊用地”特殊化,首先就在于,不管是管理者还是用地者,都对“特殊用地”心存“特殊”感情。遏制这种特殊化,必须正本清源,让管理者和用地者对特殊用地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同时,严格责任倒逼和问责机制,让那些欲以身试法为其提供“特殊待遇”者望而却步。
其次,要清理整顿,以儆效尤。对辖区内所有所谓“特殊用地”进行一次彻底清查登记,一查有无用地手续,二查有无少批多用,三查是否符合行业规定(如宗教),然后对照法规,对症下药。
再其次,要规范审批、严格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对“特殊用地”须跟其他建设用地一视同仁,严格走审批程序,绝不可人为简化程序,或按行政指令批地,违规违法就要必究,该停则停,该罚则罚,该拆则拆,严格处置,让“特殊用地”绝无“特殊”可言。